第1题
A.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B.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C.商业企业零售的食品
D.金融商品转让
第2题
A.多次购买金融商品的,按简单平均法确认买入价
B.企业将购买、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计入买入价
C.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D.企业跨年度结转转让过程中出现的负差
E.金融商品转让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4题
A市某机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因企业搬迁将原厂房出售,相关资料如下:
(1)该厂房于2004年3月购进,会计账簿记载的该厂房入账的固定资产原价为1600万元,账面净值320万元。搬迁过程中该厂房购进发票丢失,该厂提供的当年缴纳契税的完税凭证,记载契税的计税金额为1560万元,缴纳契税46.8万元。
(2)转让厂房取得含税收入3100万元。该机械厂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转让厂房时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为380万元,该厂房4成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65.该机械厂转让厂房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47.62
B.77.00
C.13.90
D.73.33
66.该机械厂转让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税金为()万元(不考虑印花税、地方教育费附加)。
A.7.33
B.1.39
C.7.70
D.54.13
67.该机械厂转让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万元。
A.1574.13
B.327.33
C.1527.33
D.647.33
68.该机械厂转让厂房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1460.46
B.1156.46
C.523.37
D.493.65
第5题
A.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外币的,应按实际收款日或收款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B.纳税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其在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作为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C.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即进行转让的,在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加计扣除
D.纳税人即建普通住宅,又建别墅销售的,应该分别计算增值额
E.纳税人因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等情形而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所发生的评估费用,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第6题
甲企业将自有厂房出租给乙企业
丙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戊企业
某市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丁房地产开发商
戊软件开发公司将闲置房屋通过民政局捐赠给养老院
第7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A.甲企业将自有厂房出租给乙企业
B.丙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戊企业
C.某市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丁房地产开发商
D.戊软件开发公司将闲置房屋通过民政局捐赠给养老院
第8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农户收购粮食100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的买价合计为30万元,发生运费支出3万元、装卸费支出1万元,并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因保管不善,购进的粮食霉烂变质了10吨。 (3)购买水电等发生支出5万元,但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另一企业加工药酒2吨,收回时支付辅料费5万元、加工费2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0.85万元,受托加工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5)将委托加工收回药酒的20%赠送给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同类药酒的售价为100元/500克(不含增值税)。 (6)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价款187.2万元(含增值税),另收取包装物押金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白酒生产企业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凭证均在当月进行认证并通过。)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6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2)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3)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受托加工药酒企业6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6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第9题
A.5月发生纳税义务,对12万元预收款计算增值税
B.5月开始发生纳税义务,按照1万元/月的收入标准按月计算缴纳增值税
C.6月发生纳税义务,对12万元预收款计算增值税
D.6月开始发生纳税义务,按照1万元/月的收入标准按月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10题
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公司”)委托创维企业加工一批原材料,加工后的原材料将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产品。创维企业属于专门从事加工业务的企业。2010年6月8日光明公司发出材料实际成本为49 800元,应付加工费为6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6月17日收回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另支付往返运杂费120元.加工费及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均未结算,创维企业无同类加工物资的销售价格;6月23日将加工收回的物资投入生产甲产品,此外生产甲产品过程中发生工资费用18 000元,福利费用3 500元,分配制造费用21 200元;6月30日甲产品全部完工验收入库。7月8日将完工的甲产品全部销售,售价200 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产品消费税税率也为10%。货款尚未收到。光明公司、创维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要求:
(1)计算创维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及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2)编制光明公司上述业务有关会计分录,并计算该公司从委托加工到销售阶段所涉及的消费税及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分录。(答案以元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