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免考条件及报考要求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17日,报名时间暂未公布。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免考分为“免一科”与“免二科”两个级别,不同的免考级别需要满足不同的考试条件。
免考一科要求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免考二科要求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对于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只需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即可,有效减轻了考生的考试压力。
此外,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布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总之,考生在报考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前,要仔细研究自己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确定符合哪种免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