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全国通用及初始注册流程详解
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对于尚未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需要通过特定的流程在系统中申报初始注册。本文将详细介绍注册城乡规划师的账户启用及初始注册的具体步骤,帮助相关人员顺利完成注册。
一、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账户启用
1. 个人账户
- 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访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http://www.cacp.org.cn),点击“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系统”。
- 个人账号为注册规划师本人报考时的身份证号,初始登录密码为六个0。
- 2016年以后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规划师,需在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查询后完成注册。
- 已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但系统中无人员信息的规划师,需将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注规办公室邮箱(cacp@cacp.org.cn),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及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 初次登录后,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手机验证和邮箱验证。
2. 单位账户
- 在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设置登录账号和密码后完成注册。
- 初次登录后,需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单位信息。
- 如在原注册城市规划师系统中已有单位账号,注册时请使用原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否则旧系统数据无法关联到单位账号中。
二、注册城乡规划师初始注册流程
尚未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需要在系统中申报初始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1. 个人账号登录
- 登录注规系统,进入“个人业务管理”模块。
- 选择“初始注册”,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包括:
-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编码页和照片页。
- 申报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
- 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在延续业务申请期间缴纳的连续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 完成资料提交后,保存并上报至单位报送。
2. 单位账号登录
- 单位账号登录注规系统,进入“人员管理”模块。
- 选择“初始注册审核”,确认申报人的资料无误后,填写确认意见并提交至省级确认。
3. 省级确认及后续步骤
- 单位报送后,需经过省级确认、协会审核和证书寄出三个环节,方可完成全部初始注册流程。
- 可登录单位账号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三、特殊情况处理
国家机关公务员在办理初始注册时,需待业务公示后申报注册类型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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