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核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程序内容,请看下文。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推荐。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部门、本企业统一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企业的环保部门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经同级人事部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军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由总政干部部按照上述条件和程序进行,并提出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军队和中央管理企业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认定人员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
(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经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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